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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系列配套文件出台

2016年06月02日 新闻网 浏览次数:3678

    哈工大报讯(裴湘/文)5月27日,学校在行政楼召开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及人才工作布置会。校长周玉在会上强调,全校上下要充分认识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意义,把人事制度改革作为学校综合改革的突破口和牵动各项改革任务的核心与主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科规划为牵引,科学设置岗位类型、合理配置岗位资源、建立多元化评聘体系,激发师资队伍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推动师资队伍建设真正从规模发展向内涵发展转变。

    周玉强调,要坚持“重领军、强团队”的人才强校战略,尊重教师、信任教师,充分调动各类人才投身学校发展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进一步完善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完善人才评价考核与薪酬激励机制,对不同类型的教师制定不同的目标和任务,强化教师教书育人、潜心研究、把人才培养放在第一位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要完善教师岗位长聘、准聘制度,在教师岗位分类的基础上,构建多层次的岗位聘任体系,强化高层次人才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要坚持“稳”“引”“培”并举,保持学校自身特色和优势,借鉴国内外知名高校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根据各学科自身特点和融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具体要求,科学制定契合不同学科规划、目标和特点的选聘标准,主动出击、“寻才”“纳才”,引导学术水平高、教学能力强的优秀教师进入核心主体岗位。要重视讲席教授的作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国际化,规范各类高端人才的聘任,进一步发挥国际一流专家在学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充分认识博士后作为科研工作生力军和师资队伍蓄水池的重要作用,按国际惯例管理博士后队伍,推动博士后队伍成为集聚、培养和选拔优秀青年人才的重要渠道。

    周玉强调,要把威海校区、深圳校区纳入学校综合规划,一校三区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引进、师资共建、资源共享。各学院要发挥主体作用,人事部门要主动配合,敢于直面问题和矛盾,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人才招聘流程,提高管理机构服务水平,建立公平公正和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建立促进高水平人才、团队不断集聚涌现的新机制,使师资队伍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为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哈工大规格的百年强校”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副校长安实主持会议。人事处师资办、人才办副主任吴立刚,人才办副主任吕宏振分别对《讲席教授聘任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博士后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兄弟院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做法和2016年度海内外人才招聘工作安排作了解读和说明。

    学校自人事制度改革启动以来,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完善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教师岗位长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教师岗位准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讲席教授聘任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博士后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配套措施,目前正在针对创新团队建设、整体绩效考核与分配、聘用合同管理等研究制订相关配套政策,为推动人事制度改革顺利实施提供政策保障。航天、机电、材料、电气、土木、市政、经管和计算机8个学院作为试点单位,正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制订具体的改革方案。

    为加快引进一批活跃在国际学术前沿、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一流科学家、学科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服务引领我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校根据一流学科建设规划和布局,在相关学科领域设置长期(全职)和短期(兼职)两类讲席教授席位(Chair Professor)。讲席教授席位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要求应聘者为学术造诣高深的两院院士、国际一流学者或相关行业、领域领军人物,所从事的研究领域符合我校重点发展的学科方向。讲席教授实行聘任制和聘期目标管理,作为学术带头人,要提出本学科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带领本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行列;领导教学改革、承担人才培养任务,参与组织教学和学术梯队建设,领衔开展高水平研究,力争取得国际先进水平的成果。学校还将设立讲席教授基金,接受海内外企业、团体和个人捐助,用以支付讲席教授薪酬,并可根据捐助者意愿冠名。

    学校将进一步发挥博士后制度的优越性,建立有利于人才流动和发展的灵活机制,建设一支适应新时期学校发展需求的博士后人才队伍。学校将以提升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质量为核心,充分利用博士后人员流动性特点,推动博士后工作的改革与创新,设置常规博士后、师资博士后和重大项目博士后3类岗位,实行分类聘用,分别聘为讲师或助理研究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年薪制并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博士后在站期间享受我校职工同等待遇,纳入学校职工人事管理、工资管理和社会保障体系。今后学校新补充的讲师和助理研究员将全部纳入博士后管理,原则上不在博士后之外单独招聘讲师和助理研究员。同时,学校准聘教师岗位优先从师资博士后中择优选拔,专职科研岗位优先从重大项目博士后中择优选拔。博士后在站期间可申请2次准聘教师岗位或专职科研岗位,通过后按相应岗位聘任并执行相应待遇,出站后继续留校工作并纳入相应岗位管理。

    各学院院长、书记,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刘培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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