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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出入管理的通知(第8号)

2020年02月10日 新闻网 浏览次数:6333

各党委,各学院、部、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切实强化学校阵地意识,按照教育部严格管控学校校门的要求,结合黑龙江省《关于加强联防联控严格做到“关住门、管住人” 坚决打赢社区疫情防控保卫战的通知》(黑疫指办发〔2020〕38号)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疫情防控期间对我校校园实行以下管控措施:

一、对校区出入人员、车辆加强管控,落实“进口必拦,身份必问,体温必测,信息必登,外人必劝”的“五必”要求。

二、参与学校防疫工作人员、服务类人员、确有必要入校工作的校内人员:在校园门户填报《疫情防控期间工作人员入校审批表》,审批通过后生成表单,出入校园及校园内楼宇时,凭纸质版或电子版表单和校园卡认证二维码(在哈工大IVPN或微信公众号生成,使用说明见附件,下同),经门卫人员扫码审验、测温正常后方可出入。

三、因疫情相关、重大项目和任务相关急需开展工作的科研工作人员应按以下要求执行:

1.本校职工:在校园门户填报《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研究中心)上岗工作审批表》,审批通过后生成表单,出入校园及校内楼宇时,凭纸质版或电子版表单和校园卡认证二维码,经门卫人员扫码审验、测温正常后方可出入。

2.科研外协人员:在校园门户填报《疫情防控期间外协人员入校工作审批表》,审核通过后生成表单,出入校园及校内楼宇时,凭纸质版或电子版表单和本人身份证,经门卫人员审验、测温正常并登记后方可出入。

四、本校学生(含留学生):在校内公寓居住的学生一律不得出校;已离校学生一律不得返校,提前返校的学生由校园门岗拦截滞留、报所在学院协调处理。

五、银行、超市、电力检测、供暖检测、燃气检测等校外机构派驻校内的服务人员:由校内对接单位在校园门户填报《疫情防控期间外协人员入校工作审批表》,审批通过后生成表单,出入校园及校内楼宇时,凭纸质版或电子版表单、本人身份证、复工证明,经门卫人员审验、测温正常并登记后方可出入。

六、总务处/后勤集团参与学校防疫工作人员、服务类人员:由主管单位在校园门户填报《疫情防控期间外协人员入校工作审批表》,审核通过后生成表单,出入校园及校内楼宇时,凭纸质版或电子版表单、本人身份证,经门卫人员审验、测温正常并登记后方可出入。

七、校园内居民(含校内居住的本校职工)的校园出入管理应按以下要求执行:

1.学校总务处物业管理部门为校园内居民逐户发放“校内住宅小区通行证”和“出入票”,“通行证”(彩色)每户一张,“出入票”(白色)每户两天一次标准发放。居民凭“通行证”和“出入票”,经门卫人员审验、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出校园。

2.校内居住的校外单位人员凭单位发放的复工证明、本人身份证、“住宅通行证”纸质版或电子版,经门卫人员审验、测温正常并登记后方可出入。

3.外地返哈的校内居民自抵哈之日起须居家隔离14日:

(1)本校职工:由校门守卫人员询问并登记详细信息,审验工作证、身份证,测温正常可准予入校,由保卫处值班干部告知相关单位和物业部门予以关注。

(2)校外单位人员:由校门守卫人员询问并登记详细信息,审验身份证,测温正常可准予入校,由保卫处值班干部告知物业部门、社区、派出所予以关注。

(3)租住校内住房人员:需由房主和物业人员确认校内居住身份,由校门守卫人员询问并登记详细信息,审检身份证,测温正常可准予入校,由保卫处值班干部告知物业部门、社区、派出所予以关注。

八、除医疗救护、应急、消防、公安等紧急公务,其余外来检查、接洽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由对接单位向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并负责接、引等相关工作。

九、校内各单位要严格要求本单位教职工,非必要不到校。未经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无关的校外人员、校外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保卫部(处)联系人:

庄红伟联系电话:13936644321

后勤集团物业管理中心联系人:

王嘉宁联系电话:18545008781

附件:校园卡认证二维码生成方式


哈尔滨工业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责任编辑:孟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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