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哈尔滨工业大学新闻网!今天是 2025年4月14日 星期一 !
当前位置:首页  历史栏目  科研在线

科研在线

我校出台《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

2015年09月16日 新闻网 浏览次数:2724

    哈工大报讯(肖克/文)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以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大力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学校近日正式下发《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对全校教职工提出了明确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教职工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秉承“规格严格,功夫到家”的校训,弘扬“铭记责任、竭诚奉献的爱国精神;求真务实、崇尚科学的求是精神;海纳百川、协作攻关的团结精神;自强不息、开拓创新的奋进精神”,不断增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守哈工大规格,以过教学关、科研关、水平关为准入标准,以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为行为规范,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弘扬师生至上、精细管理的优良传统,以“三严三实”为基本遵循,以爱岗敬业为基本素养,以跨文化交流能力为基本要求,打造一支以勤于学习、精于服务、勇于负责为主要特征的管理队伍。

   《办法》强调,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完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激励广大教职工把党的教育事业始终扛在肩上、记在心里,苦练育人功夫、潜心育人工作,做党和人民满意的新的“八百壮士”。

    《办法》在“教育与宣传”、“考核与监督”、“激励与惩处”3个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有力举措。《办法》明确了师德红线,对违反教学科研、兼职兼薪、招考推优、生活作风等方面师德禁行行为的教职工,经师德建设委员会讨论认定,在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年度考核、人才计划申报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责任编辑:高献忠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