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入选教育部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哈工大报讯(李传江 刘忠奎/文)近日,在教育部召开的全国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座谈会上,我校正式获批教育部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是东北地区唯一入选高校。
在入选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过程中,我校研究生院进行了积极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编写了《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计划书》,并于近日得到了教育部正式批复。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将紧紧围绕“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这一核心,按照“立德树人方向要正,服务需求站位要高,提高质量视野要宽”的总体要求,突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重点围绕思政教育、跨学科培养、招生机制、质量保障等几个方面采取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探索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改革的突破口,建立具有“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哈工大规格”的博士研究生培养体系,形成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政策机制,着力培养信念执着、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具有国际视野、引领未来发展的拔尖创新人才,为我校“双一流”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据悉,全国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是教育部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文件精神,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推动试点单位深化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此项改革试点工作是在全国博士生培养高校中遴选10所左右博士生教育规模较大、质量较高、改革基础较好、改革意愿较强的高校。通过给予一系列的支持,推动试点单位进行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建设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平台,着力破除制约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提高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供政策样本,形成博士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政策机制,持续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本次入选开展全国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高校共有14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