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精神与志愿服务
发布时间:2008-4-28 14:35:33 阅读数:
    哈工大报讯(黄超 )志愿精神是不以寻求报酬为目的的自愿为他人提供帮助的积极态度,是一种主动承担责任或使命的积极态度。在新时期,人们日益明确地认识到,志愿精神是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内容,也是大学生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随着我校青年志愿者队伍的建立和完善,随着志愿服务项目的丰富和拓展,许多志愿服务项目在学校和社会上影响力越来越大,比如我校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在山西浮山的工作业绩受到了团中央的表彰,见习就业行动已成为我校同学参与南岗社区文明建设的重要活动,绿色协会在环保志愿服务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常青藤志愿者协会等服务校园的志愿服务队伍日益成为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力量……在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背后,报名成为志愿者的同学越来越多,他们到志愿服务工作中去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许多优秀志愿者的名字广为传颂:义务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杨振岭和刘建明,全国博士生支教第一人陈苏,义务献血累计15升的张建……这表明志愿服务在我校正在产生巨大影响,志愿精神正在校园广泛传播,这是一个值得欣慰的现象。 
    志愿服务源于志愿精神,志愿精神提倡一种主动服务的态度,需要志愿者全面调动自己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观察社会群体的实际情况,主动寻找适合自身开展的服务项目。《中国青年报》在报道我校研究生支教团事迹时,引用了一句话:“爱,就是在别人的需要上,看到自己的责任。”首先是志愿者看到别人的需要,其次是他们看到自己的责任,这需要对生命价值、人类社会和人生态度进行思考和升华,需要提高社会责任感和服务能力。实际上,这是一个提高个人品质的思想升华过程,是一个重要的思想成长过程,是如何将社会需要与个人价值结合起来的思想探索过程。 
    志愿服务是志愿精神的工作载体,是学生成长的重要途径。志愿服务是自主选择某个服务领域,通过自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和才智,在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的前提下,为某项公共事业或特殊群体和个人而提供的服务。只有在对人类及社会认识过程中产生积极的价值取向,并与个人的背景、教育、经验结合起来,与个人所处的社会环境形成良好的互动,才能使志愿精神转化为一个具体的工作。志愿服务关键是在于“做”,是一种寻求“我为人人、实现自我”的工作途径,是一种实践。 
    对于青年学生来说,把志愿精神转化为志愿工作,需要专门学习、积累经验和听从组织。总体上看,青年学生是缺少服务技能和社会经验的,所以那些技能培训活动开展得好的项目总是具有持久性和吸引力,大学生志愿者也很愿意通过参与这些活动来提高服务技能、积累社会经验。同时,志愿服务工作发展到今天,已经逐步超越于个人的工作努力,而日益成为一种健全的社会组织体制。通过志愿者个体的整合与安排,推动学生参加到志愿队伍和志愿项目中,有助于在更大的社会事务中承担责任。这对于青年学生参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校园至关重要,是青年学生参与社会生活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方式。 
    对于青年学生来说,志愿服务活动的动机中,既有充实自我、锻炼才能的个人需求,也应该有帮助他人、贡献社会的积极意愿,通过志愿服务在思想素质上实现利他精神与利已精神的结合。在真心提供服务的同时获得被尊重感、成就感,满足自身的交友需求,锻炼组织领导能力,这是综合性的收获。很多志愿者正是通过参加志愿服务,认识到自己能力的不足,并在服务活动中提高能力、锻炼素质,在为社会做出贡献的同时,增加了对社会的认同度与责任感。比如我校研究生支教团中已经进入职业生涯的前三届成员,他们的就业起点都很高,目前职业发展都很顺利,他们普遍认为是为期一年的志愿服务,使他们在各个方面都得到了锻炼和提高。 
    归根结底,志愿者要把志愿精神转化为志愿服务,关键是要去承担所能承担的社会责任,要把主动意识转化为实际行动。对于高等学校来说,教育价值的重要内容正是努力培养有社会责任感的青年学生,这个价值与志愿精神是统一的,与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实际需求是完全一致的。
编辑:助理   来源:哈工大报